1. <big id="myhxc"></big><strike id="myhxc"><sup id="myhxc"></sup></strike>
    1. <big id="myhxc"></big>

      <pre id="myhxc"></pre>

    2. <tr id="myhxc"><option id="myhxc"></option></tr>
      <strike id="myhxc"><sup id="myhxc"></sup></strike>
      <th id="myhxc"><video id="myhxc"></video></th>
      1. 寧夏回族自治區推進凈土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2018年-2020年)》

        時間:

        來源:

        2019-02-25

        所屬分類:

        寧夏國新環境工程有限公司

        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


        關于印發推進凈土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2018年—2020年)的通知

        寧政辦發〔2018〕129號

        ——————————————————————————————————————————————————————

        各市、縣(區)人民政府,自治區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寧夏回族自治區推進凈土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2018年—2020年)》已經自治區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寧夏回族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8年12月1日

            (此件公開發布)

         


         

        寧夏回族自治區推進凈土保衛戰

        三年行動計劃(2018年—2020年)

         

           推進凈土保衛戰是黨中央確定的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重大任務。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和《自治區黨委人民政府關于全面加強生態環境保護堅決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實施意見》(寧黨發〔2018〕26號)精神,加強我區土壤污染管控和修復,切實保護和改善土壤環境質量,最大限度減少或避免因土壤污染造成的環境風險,完成國務院《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確定的目標任務,立足寧夏區情,特制定本計劃。

        一、總體要求和工作目標

        (一)總體要求。

        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土壤環境保護工作的決策部署,立足寧夏實際,以保障農產品質量和人居環境安全為出發點,堅持預防為主、保護優先、風險管控,落實重點區域土壤環境保護,優先保護農用地土壤環境,嚴控建設用地土壤環境風險,突出重點區域、行業和污染物,嚴控新增污染,實施分類別、分用途、分階段治理,形成政府主導、企業擔責、公眾參與、社會監督的土壤污染防治體系,切實保障人民群眾“舌尖上的安全”,促進土壤資源永續利用,為寧夏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提供土壤環境安全保障。

        (二)工作目標。

        到2020年,全區土壤環境質量總體保持穩定,農用地和建設用地土壤環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土壤環境風險得到基本管控。具體要求:2018年年底前,基本查明農用地土壤污染的面積、分布及其對農產品質量的影響;2020年年底前,基本掌握重點行業企業用地中的污染地塊分布及其環境風險情況。到2020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和污染地塊安全利用率達到國家規定的要求。

        二、大力推進土壤安全利用

        (三)夯實基礎,做好土壤污染狀況調查與信息化建設。

        生態環境、自然資源、農業農村等部門要加強溝通協調,通力合作,嚴格按照國家制定的土壤調查技術規范要求、時間進度、任務分工,各負其責,以農用地和重點行業企業用地為重點,深入開展全區土壤污染狀況詳查。2018年年底前,基本查明農用地土壤污染的面積、分布及其對農產品質量的影響;2020年年底前,基本掌握重點行業企業用地中的污染地塊分布及其環境風險情況。依托國家搭建的土壤環境信息化管理平臺,整合相關數據,建立全區土壤環境基礎數據庫,提升土壤環境信息化管理水平。

        牽頭單位:自治區生態環境廳

        配合單位:自治區自然資源廳、農業農村廳、地質局

        落實單位:各市、縣(區)人民政府,寧東基地管委會

        (四)實施農用地環境質量分類管理。

        自治區各級農業主管部門會同生態環境主管部門組織開展耕地土壤環境質量類別劃分工作。2018年,制定耕地土壤環境質量類別劃定工作計劃。2019年,完成年度任務并將數據上傳農用地土壤環境管理信息系統。2020年6月底前,各地級市要完成耕地土壤環境質量類別劃定工作。2020年年底前,完成全區耕地土壤環境質量類別劃定,并將劃定結果上報自治區人民政府審定。根據土地利用變更和土壤環境質量變化情況,定期對各類別農用地面積、分布等信息進行更新,數據上傳至農用地環境信息系統。

        牽頭單位:自治區農業農村廳

        配合單位:自治區生態環境廳、自然資源廳,林草局、寧夏農墾集團

        落實單位:各市、縣(區)人民政府

        各市、縣(區)要將符合條件的優先保護類耕地劃為永久基本農田,實行嚴格保護,確保其面積不減少、土壤環境質量不下降。嚴格控制在優先保護類耕地集中區域新建有色金屬冶煉、石油加工、化工、焦化、電鍍、制革等行業企業?,F有相關行業企業要采用新技術、新工藝,加快提標升級改造步伐。對嚴重影響優先區域土壤環境質量的工礦企業,要予以限期治理,未達到治理要求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依法責令停業或關閉,并對其造成的土壤污染進行修復治理。

        牽頭單位:自治區自然資源廳

        配合單位:自治區生態環境廳、農業農村廳、工業和信息化廳、發展改革委、寧夏農墾集團等

        落實單位:各市、縣(區)人民政府,寧東基地管委會

        (五)推進各類污染地塊安全利用。

        各市、縣(區)根據土壤污染狀況和農產品超標情況,對安全利用類集中的耕地要結合當地主要作物品種和種植習慣,制定實施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方案,采取農藝調控、替代種植等措施,降低農產品超標風險。強化農產品質量檢測,加強農產品產地和流通環節質量檢測和追溯體系建設。對嚴格管控類耕地,要制定環境風險管控方案和措施,劃定特定農產品禁止生產區域,嚴禁種植食用農產品。到2020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達到國家規定的要求。

        牽頭單位:自治區農業農村廳

        配合單位:自治區自然資源廳、發展改革委、財政廳、生態環境廳、水利廳、林草局、寧夏農墾集團等

        落實單位:各市、縣(區)人民政府

        (六)加強建設用地準入管理。

        各市、縣(區)要建立調查評估制度,落實《污染地塊土壤環境管理辦法(試行)》,依托全國污染地塊土壤環境管理信息系統,逐步建立污染地塊名錄及開發利用的負面清單。對列入名錄且未完成治理修復的地塊不得作為住宅、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對擬收回土地使用權的有色金屬冶煉、石油加工、化工、焦化、電鍍、制革等行業企業用地,以及用途擬變更為居住和商業、學校、醫療、養老機構等公共設施的上述企業用地,由土地使用權人負責開展土壤環境狀況調查、評估;已經收回的,由所在地市、縣級人民政府負責開展調查、評估。

        各級自然資源部門要結合土壤環境質量狀況,加強城鄉規劃論證和審批管理;依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鄉規劃和地塊土壤環境質量狀況,加強土地征收、收回、收購以及轉讓、改變用途等環節的監管。生態環境部門要加強對建設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調查、風險評估等監督管理。建立自然資源、生態環境、工業信息等部門間的信息溝通機制,2018年年底,要建立聯動監管機制。到2020年,污染地塊安全利用率達到國家規定的要求。

        牽頭單位:自治區自然資源廳

        配合單位:自治區生態環境廳、工業和信息化廳

        落實單位:各市、縣(區)人民政府,寧東基地管委會

        (七)強化暫不開發污染地塊的風險管控。

        對暫不開發利用或現階段不具備治理修復條件的污染地塊,所在市、縣(區)人民政府要組織劃定管控區域,設立標識,發布公告,開展土壤、地表水、地下水、空氣環境監測;發現污染擴散的,有關責任主體要及時采取污染物隔離、阻斷等環境風險管控措施。2018年起,對暫不開發利用或現階段不具備治理修復條件的污染地塊,按年度計劃編制污染地塊環境風險管控方案。

        牽頭單位:自治區生態環境廳

        配合單位:自治區自然資源廳、住房城鄉建設廳

        落實單位:各市、縣(區)人民政府,寧東基地管委會

        三、加強工業污染源監管

        (八)加大土壤重點監管企業監管力度。

        各市、縣(區)要根據工礦企業分布和污染排放情況,確定土壤環境重點監管企業名單,實行動態更新,并向社會公布。自2018年起,列入名單的企業每年要自行對其用地進行土壤環境監測,結果向社會公開。有關市、縣(區)人民政府要與重點行業企業簽訂土壤污染防治責任書,明確相關措施和責任,責任書向社會公開。設區的市級以上環境保護部門要定期對重點監管企業和工業園區周邊開展監測,監測結果作為環境執法和風險預警的重要依據。

        牽頭單位:自治區生態環境廳

        落實單位:各市、縣(區)人民政府,寧東基地管委會

        (九)加強涉重金屬行業污染防控。

        建立全口徑涉重金屬重點行業清單,嚴格執行重金屬污染物排放標準,落實相關總量控制指標。制定重金屬污染物排放年度控制目標。電石法聚氯乙烯行業企業要制定并實施用量減排方案。新、改、擴建涉重金屬重點行業建設項目,必須遵循重金屬污染物排放“減量置換”或“等量替換”原則。加大監管檢查力度,對“散亂污”企業和整改后仍不達標的其他企業,依法責令停業、關閉。推廣涉重金屬重點工業行業清潔生產技術推行方案,鼓勵企業采用先進適用生產工藝和技術。禁止建設產業政策明令限制、淘汰類項目及產能過剩行業新增產能項目。2018年至2019年,制定重金屬污染物排放年度控制目標。到2020年,完成國家規定的重點重金屬減排任務。

        牽頭單位:自治區生態環境廳

        配合單位:自治區工業和信息化廳、發展改革委等

        落實單位:各市、縣(區)人民政府,寧東基地管委會

        (十)全面強化監管執法。

        明確監管重點,重點監測土壤中鎘、汞、砷、鉛、鉻等重金屬和多環芳烴、石油烴等有機污染物,重點監管有色金屬冶煉、石油開采、石油加工、化工、焦化、電鍍、制革等行業,以及產糧(油)大縣、地級以上城市建成區等區域。嚴厲打擊非法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違法違規存放危險化學品、非法處置危險廢物、不正常使用污染治理設施、監測數據弄虛作假等環境違法行為。開展重點行業企業專項環境執法,對嚴重污染土壤環境、群眾反映強烈的企業進行掛牌督辦。

        牽頭單位:自治區生態環境廳

        配合單位:自治區工業和信息化廳、公安廳、自然資源廳、住房城鄉建設廳、農業農村廳、應急管理廳、財政廳、林草局等

        落實單位:各市、縣(區)人民政府,寧東基地管委會

        四、強化固體廢物污染防治

        (十一)推進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資源化利用。

        積極爭取國家資金,安排自治區資金支持固廢綜合利用先進適用工藝、技術、產品研發及推廣,支持示范項目建設等;制定出臺《自治區資源綜合利用企業示范創建實施方案》,通過示范引導,加快消納粉煤灰、脫硫石膏、煤矸石等大宗工業固廢;貫徹落實好《國家工業固體廢物資源綜合利用評價管理暫行辦法》,結合寧夏資源綜合利用產業發展實際情況,研究制定具體實施細則,指導和監督第三方評價機構開展好評價工作,為資源綜合利用企業減免環境保護稅提供技術依據,加快推動全區工業固體廢物資源綜合利用。2020年年底前,全區創建資源綜合利用示范企業10家,支持資源綜合利用項目不少于30個,資源綜合利用水平持續提高。

        牽頭單位:自治區工業和信息化廳

        配合單位:自治區發展改革委、生態環境廳、寧夏稅務局

        落實單位:各市、縣(區)人民政府,寧東基地管委會

        (十二)開展固體廢物大排查。

        以黃河兩岸、沿湖、工業園區等區域為重點,開展固體廢物非法貯存、傾倒和填埋情況專項排查。對危險廢物、醫療廢物、重量在100噸以上的一般工業固體廢物和體積在500立方米以上的生活垃圾,按照職責分工,制定“一點一策”整改方案并有序實施。開展工業固體廢物貯存處置場所環境綜合整治,以尾礦、煤矸石、工業副產石膏、粉煤灰、冶煉渣、電石渣、鉻渣、砷渣,以及脫硫、脫硝、除塵產生的固體廢物堆存場所為重點,規范全區固體廢物堆存場所的建設、貯存、處置,完善防揚散、防流失、防滲漏等設施。2018年年底,制定環境整治方案并有序實施。

        牽頭單位:自治區生態環境廳

        配合單位:自治區工業和信息化廳、住房城鄉建設廳

        落實單位:各市、縣(區)人民政府,寧東基地管委會

        (十三)強化危險廢物環境監管。

        持續開展涉危企業危險廢物規范化管理督查考核。調查、評估重點行業企業危險廢物產生、貯存、利用、處置情況。2019年年底前,出臺全區危險廢物處置設施準入要求和布局意見,實現“提升一批、改造一批、淘汰一批”處理處置設施。提高全區固體危險廢物信息化監管水平。2019年,固體危險廢物申報、轉移、處置,實現全過程監管。2020年,啟動我區危險廢物大數據服務環境監管工作,探索“超市化”物聯網管理模式。

        牽頭單位:自治區生態環境廳

        配合單位:自治區公安廳、發展改革委、自然資源廳、工業和信息化廳、交通運輸廳等

        落實單位:各市、縣(區)人民政府,寧東基地管委會

        (十四)嚴厲打擊危險廢物非法跨界轉移、傾倒等違法犯罪活動。

        以非法傾倒危險廢物的重點場所、非法處置危險廢物的產生和經營單位、非法運輸危險廢物的車輛和人員等為重點,主動對接、摸排非法跨界轉移、傾倒、處置危險廢物犯罪線索,及時核查、偵辦涉嫌土壤污染犯罪案件,依法嚴厲打擊,力爭快偵、快訴、快判。配合開展聯合執法,對廢酸、廢堿、醫療廢物、精(蒸)餾殘渣、廢乳化液、廢舊鉛酸電池、涉油污泥等危險廢物的產生單位、經營單位進行拉網式排查,切斷非法跨界轉移、販賣、處置危險廢物利益鏈條。全面禁止洋垃圾入境,嚴厲打擊走私,大幅減少固體廢物進口種類和數量,力爭2020年年底前,基本實現固體廢物零進口。

        牽頭單位:自治區公安廳

        配合單位:自治區高級法院、人民檢察院,生態環境廳、銀川海關、應急管理廳、市場監管廳等

        落實單位:各市、縣(區)人民政府,寧東基地管委會

        (十五)提升固體廢物處置能力建設。

        2019年年底前,完成寧東能源化工基地1號渣場擴建和青銅峽市新材料基地渣場、寧夏精細化工基地、石嘴山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和銀川生物科技園渣場建設工作。2020年年底前,完成寧東能源化工基地4號渣場、吳忠金積工業園區渣場和吳忠太陽山工業園區渣場建設工作。2020年年底前,全區工業固體廢物堆存場所基本滿足貯存要求。

        牽頭單位:自治區生態環境廳

        配合單位:自治區財政廳、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廳

        落實單位:銀川市、石嘴山市、吳忠市人民政府,寧東基地管委會

        五、加快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設施建設和分類回收

        (十六)加快推進垃圾分類處理。

        持續開展城市市容環衛規范化管理考核,全面提高垃圾無害化處理水平。加快推進垃圾分類工作,因地制宜推動垃圾焚燒處理,鼓勵以設區市為單位,整合周邊縣(市)資源統一建設垃圾焚燒處理設施。到2020年,全區城市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達到95%,縣城達到85%;城市生活垃圾焚燒處理能力占總處理能力50%以上,全部達到清潔焚燒標準。設區市開展生活垃圾分類工作,銀川市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類處理系統。

        牽頭單位: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

        配合單位:自治區發展改革委、財政廳

        落實單位:各市、縣(區)人民政府,寧東基地管委會

        (十七)基本完成非正規垃圾堆放點整治。

        加快消除非正規垃圾堆放點,建立完善非正規垃圾堆放點排查整治工作臺賬,區分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河湖水面漂浮垃圾、農村地區工業固廢、農業生產廢棄物等分類治理,建立非正規垃圾堆放點排查整治長效治理機制。2020年年底前,非正規垃圾堆放點基本消除。

        牽頭單位: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

        配合單位:自治區生態環境廳、農業農村廳、水利廳

        落實單位:各市、縣(區)人民政府,寧東基地管委會

        (十八)推進農村垃圾就地分類、資源化利用和處理。

        開展垃圾源頭分類減量、就近就地資源化利用,鼓勵合理布局設置垃圾堆肥場,建立配套處置體系和機制。按“戶分類、村收集、鄉鎮轉運(或處理)、縣處理”的主體模式,配齊垃圾處理場所、中轉站、收集點、垃圾箱、各式密閉轉運車輛,建立環衛清掃保潔、垃圾轉運處理、運營維護機構隊伍和運行體系。配套完善農作物秸稈、農用殘膜資源化利用設施設備,推進農村生活垃圾和農業生產廢棄物統籌處理利用。到2020年,川區生活垃圾得到治理的村莊達到90%,山區村莊生活垃圾治理率明顯提高,建成一批農村生活垃圾分類和資源化利用示范縣(區)。

        牽頭單位: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

        配合單位:自治區生態環境廳、商務廳、農業農村廳

        落實單位:各市、縣(區)人民政府,寧東基地管委會

        六、強化農業面源污染防治

        (十九)推進有機肥使用,實施農藥化肥零增長。

        大力推廣測土配方施肥、有機肥替代化肥等技術,優化施肥結構,減少化肥使用量。2018年、2019年分別制定化肥農藥使用量零增長年度工作方案并組織實施;按照年度計劃開展測土配方施肥技術推廣和高效節水灌溉技術推廣等相關工作。全面落實農藥經營許可、限制使用農藥定點經營規定,加強農業投入品質量管控,推廣專業化統防統治及綠色防控技術,建立全程綠色防控示范區,實施農藥零增長行動。到2020年,糧食作物測土配方施肥技術覆蓋率達到90%,化肥利用率達到40%;病蟲害統防統治及綠色防控覆蓋率達到40%,農藥利用率達到40%,化肥、農藥使用量實現零增長,農業面源污染得到有效控制。

        牽頭單位:自治區農業農村廳

        配合單位:自治區生態環境廳、自然資源廳、財政廳、寧夏農墾集團

        落實單位:各市、縣(區)人民政府,寧東基地管委會

        (二十)推進廢舊農膜回收利用,減少土壤污染。

        建立“政府推動、企業帶動、農戶參與、市場運作”的廢舊地膜回收利用體系。加強源頭治理,推廣使用厚度大于0.01毫米符合國家質量技術標準的農田地膜。建立回收網絡,推廣農用殘膜回收利用技術。2018年年底,實現加厚地膜全面推廣使用,回收加工體系初步建立,廢舊地膜回收率達到83%。2019年年底,出臺廢舊地膜管理辦法,基本實現廢舊地膜機械化撿拾回收,廢舊地膜回收率達到84%。到2020年,廢舊地膜回收網絡不斷完善,機械化利用水平不斷提升,廢舊地膜回收利用率達到85%。

        牽頭單位:自治區農業農村廳

        配合單位:自治區生態環境廳、自然資源廳、財政廳、寧夏農墾集團

        落實單位:各市、縣(區)人民政府

        (二十一)開展農藥包裝廢棄物回收處理工作。

        2018年,在平羅縣、利通區、沙坡頭區開展農藥包裝廢棄物回收處理試點工作,試點縣(區)農藥包裝廢棄物回收率達到75%以上,處理率達到100%。2019年,在全區全面開展農藥包裝廢棄物回收處理工作,建立政府引導、農藥經營者回收、資質企業處理、農業生產主體廣泛參與的回收處理機制。加強農業農村、財政、生態環境、市場監管等相關部門統籌指導。各市、縣(區)要研究制定農藥包裝廢棄物回收處理工作方案,明確回收、歸集運輸、處理等環節補助政策,強化工作措施落實,充分調動企業、農戶共同參與的積極性,回收率達到75%,處理率達到100%。到2020年,農藥包裝廢棄物回收處理機制基本建立,回收率達到80%,處理率達到100%。

        牽頭單位:自治區農業農村廳

        配合單位:自治區生態環境廳、財政廳、市場監管廳、寧夏農墾集團

        落實單位:各市、縣(區)人民政府

        七、落實“一崗雙責”,層層壓實責任

        (二十二)壓實地方政府領導責任和相關部門監管責任。

        自治區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對本行政區域土壤污染防治和安全利用負總責,政府主要領導是第一責任人。要定期協調解決重大問題,各有關部門要按照“管發展的管環保,管生產的管環保,管行業的管環?!钡脑瓌t,根據本計劃要求,細化分工任務,嚴格落實“一崗雙責”。

        牽頭單位:自治區生態環境廳

        配合單位:自治區發展改革委、財政廳、自然資源廳、住房城鄉建設廳、農業農村廳等

        落實單位:各市、縣(區)人民政府,寧東基地管委會

        (二十三)壓實企業環保主體責任。

        有關企業要嚴格執行環保法律法規和制度,加強內部管理,將土壤污染防治納入環境風險防控體系,嚴格依法依規建設和運營污染治理設施,確保重點污染物穩定達標排放。造成土壤污染的,應承擔損害評估、治理與修復的法律責任。逐步建立土壤污染治理與修復行業企業自律機制。國有企業特別是中央企業要帶頭落實。

        牽頭單位:自治區生態環境廳

        配合單位:自治區工業和信息化廳、國資委

        落實單位:各市、縣(區)人民政府,寧東基地管委會

        (二十四)壓實考核評價責任。

        自治區生態環境廳制定考核辦法,對各市、縣(區)及寧東基地年度目標和終期任務完成情況進行考核??己私Y果經自治區人民政府同意后向社會公布,并作為對各地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綜合考核評價的重要依據。對年度評估結果較差或未通過考核的地級市,由自治區生態環境廳會同有關部門約談相關地級市人民政府及其相關部門負責人,提出限期整改意見,整改完成前,對有關地區實施建設項目環評限批。發現篡改、偽造監測數據的,考核結果認定為不合格,并依法依紀追究責任。

        牽頭單位:自治區生態環境廳

        配合單位:自治區黨委組織部等

        (二十五)嚴肅追究相關責任。

        對土壤環境問題突出、區域土壤環境質量明顯下降、防治工作不力、群眾反映強烈地區的相關責任人,依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黨政領導干部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辦法(試行)的通知》《自治區黨委辦公廳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寧夏回族自治區黨政領導干部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實施細則(試行)的通知》(寧黨辦〔2016〕92號),予以誡勉、責令公開道歉,組織處理或黨紀政紀處分,對構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已經調離、提拔或者退休的,實行終身責任追究。

        牽頭單位:自治區生態環境廳

        配合單位:自治區紀委監委、黨委組織部

        落實單位:各市、縣(區)人民政府,寧東基地管委會

        (二十六)壓實環境信息公開責任。

        自治區根據土壤環境質量監測和調查結果,適時發布全區土壤環境狀況。各地級市人民政府和寧東基地管委會定期公布本區域內土壤環境狀況。重點行業企業要依據有關規定,向社會公開其產生的污染物名稱、排放方式、排放濃度、排放總量,以及污染防治設施建設和運行情況。實行有獎舉報,鼓勵公眾通過“12369”環保舉報熱線、信函、電子郵件、政府網站、微信平臺等途徑,對亂排廢水、廢氣,亂倒廢渣、污泥等污染土壤的環境違法行為進行監督。

        牽頭單位:自治區生態環境廳

        配合單位:自治區自然資源廳、住房城鄉建設廳、農業農村廳等

        落實單位:各市、縣(區)人民政府,寧東基地管委會

        (二十七)壓實輿論宣傳責任。

        制定土壤環境保護宣傳教育工作方案。制作掛圖、視頻,出版科普讀物,利用互聯網、數字化放映平臺等手段,結合世界土壤日、世界環境日、世界糧食日、全國土地日等主題宣傳活動,普及土壤污染防治相關知識,加強法律法規政策宣傳解讀。推進土壤環境保護宣傳教育工作進黨政機關、學校、企業、社區、農村。把土壤環境保護宣傳教育融入到黨政機關、學校、企業、社區、農村等開展的環境宣傳和培訓工作中,營造保護土壤環境的良好社會氛圍,推動形成綠色發展方式和生活方式。

        牽頭單位:自治區生態環境廳

        配合單位:自治區黨委宣傳部、自然資源廳、住房城鄉建設廳、農業農村廳

        落實單位:各市、縣(區)人民政府,寧東基地管委會


        久久久精品亚洲白浆无码_亚洲欧洲日韩一区二区日本_国产在线精品二区_无码在线观看视频